弋江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23〕14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资料图片)
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入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
招生对象
(一)
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弋江区(不含三山经开区,下同)户籍;
2、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三
招生方式
(一)非小区配套公办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注:我区非小区配套公办园仅位于白马街道内的芜湖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直属园)1所。
(二)小区配套公办园优先保障小区业主子女入园。按照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符合“两个一致”或“长幼同园”条件的;
2、法定监护人在本小区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的,或符合“祖孙三代户口无迁移”条件的;
3、其他符合我区公办园招生条件的。
以上三个批次任意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两个一致”是指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且监护人拥有房屋全部产权,产权为住宅性质。
“长幼同园”是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3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3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祖孙三代户口无迁移”是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幼儿园所在小区,幼儿、监护人一方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户口无迁移,且户籍地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四
招生程序
(一)
信息公布
通过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弋江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
登记时间
2023年招生分为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符合申报非小区配套公办园和小区配套公办园“两个一致”或“长幼同园”条件的报名登记。
6月1日00:00开始——6月5日24:00结束
符合小区配套公办园第一阶段报名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但可参加下一阶段报名。
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公办园(仅限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所在小区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的业主子女或符合“祖孙三代户口无迁移”条件的)报名登记。
6月9日00:00开始——6月12日24:00结束
符合小区配套公办园第二阶段报名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但可参加下一阶段报名。
第三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公办园(其他符合我区公办园招生条件的)报名登记。
6月16日00:00开始——6月20日24:00结束
(三)
登记方式